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女工人年满50周岁,女干部年满55周岁。从事井下、高温、高空、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,退休年龄女年满45周岁,因病或非因工致残,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,退休年龄为女年满45周岁。
自谋职业的女性并无退休年龄之说,但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、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女性,在年满55周岁时,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,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。